市民朱某的釣魚技術不得而知,但其用漁竿“釣錢”的技術卻不同凡響——他用漁竿向居民家中釣出衣服後,搜出�堶悸漱熅驉B現金等。14日,大渡口區法院認定朱某盜竊罪名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。
法院介紹,7月份的一天晚上,朱某來到大渡口區八橋鎮一農戶家外,因天氣炎熱,該戶居民沒有關閉自家臥室窗戶。朱某等到夜深人靜時,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漁竿,伸近未關閉的臥室中,將�堶悸漲蝒A釣出,從衣服口袋中搜得現金360元。第一次得手後,朱某變本加厲,于7月20日和8月12日,潛入八橋鎮同一農戶家中,採用同樣的手段,盜取現金230元、手機1部。此後,朱某又以同樣手段盜竊兩次,直至被被公安機關捉獲。
朱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但認罪態度較好,積極退賠贓款,法院遂酌情對其從輕處罰。
(來源: 重慶晚報 見習記者 何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