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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帖]無奇不有 Post By:2006/4/21 下午 12:21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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貼子已被鎖定
留了一份遺書,從十一樓頂跳下,試圖自殺,但下落時,九樓一個窗戶突然射出一顆子彈,擊中死者頭部,當場死亡。
射手和死者都不知道,在該樓約八層高處,這陣子裝了一副保護網,保護窗戶清洗工的安全。
當時老兩口正在吵架,老頭情緒非常激動,抄起獵槍對著老太太,並且扣動了扳機。子彈沒有打中他的妻子,卻穿過窗戶,正巧擊中了奧帕斯。
按當地的法律規定,某人試圖謀殺“A”,卻不小心殺死了“B”,則按謀殺“ B”的罪名起訴。
面對“謀殺”罪的指控,老兩口都堅持說,他們誰也不知道獵槍裡裝的有火藥。
多年來,他總是用空獵槍嚇唬妻子,他根本不想謀殺她。
所以,殺死奧帕斯看來是意外事故,也就是說,獵槍是被偶然裝上了火藥。
通過進一步調查,找到了一位目擊者,他證明老夫婦的兒子在事發大約六周前,在獵 槍裡裝上了火藥。
兒子企圖利用父親常用獵槍嚇唬母親的習慣,借父親之手殺死母親。
他因遲遲未能實現謀殺母親的企圖,而頗感失望,所以想跳樓自殺,
按照法律規定,死者是自己謀殺了自己,因此,法院最後判定﹕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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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阿雄 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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