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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  作者:cave
--  發佈時間:2006/12/22 上午 12:41:42
--  [轉帖]元旦開始,別跟荷包過不去哦!

明年元旦起,民眾開車上高速公路,如果發現有黑色的BMW轎車靠近,可要小心了!交通部高公局、公路警察局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,宣布將從明年一月一號起,執行為期一年的重點取締勤務,利用偵防車錄影蒐證或攔檢開罰。

取締違規項目,包括行駛路肩,任意變化車道,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,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違規,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等等。
(彭群弼報導)

台中市長胡志強夫婦遭到違規行駛路肩的小客車擦撞,發生嚴重車禍意外,高速公路的行車安全,因為駕駛人的違規發生的行車風險,再度成為國人關切的焦點

為了配合處罰條例,修正新增或加重處罰規定。
高速公路將從明年一月份起,展開大執法,時間將持續一整年!

高公局表示:為期一年的高速公路重點取締,將針對七大違規,包括不依規定行駛內側車道,慢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,大型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,行駛路肩,違規路肩超車,任意變換車道(包括超車不當,蛇行等),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:特別是大型車逼近小型車,按喇叭或閃燈等行為。

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行為等七項。

高公局表示:這一波執法及宣導重點,就是希望建立行車秩序,特別是超車及變換車道的行車要求:例如:大型車在速限90公里以上的路段,以及時速在80公里以下的小型車,應該行駛最外側車道。
最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,小型車如果持續行駛,必須以路段最高速限行駛,否將經過取締舉發,會收到六千到一萬二的罰單!

公路警察局則是發現:交流道前後2.5公里的範圍內,因為速限變化以及車流交錯,事故發生比例明顯增加,特別是「外側突然切入內側車道」的事故,高居74%!

公路警察局也特別採購了32輛BMW 5系列的黑色偵防車,穿梭在車陣當中,進行「隱藏性執法」,車輛前後端都安裝高速攝影機,針對違規行為可以錄影拍照存證。

員警搭乘偵防車取締時,仍會穿上警察制服,蒐證完畢後,會選擇安全路段,先亮出警示燈,進行攔查,如果無法攔停,則是會利用蒐證內容逕行舉發,除此之外,也會派出員警,選擇跨越高速公路的陸橋上,攝影舉發。



--  作者:魚夫
--  發佈時間:2006/12/25 下午 10:54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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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謝告知...原來又出怪招囉..真是的圖片點擊可在新窗口打開查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