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- 土鯽之家交流論壇 (http://www.tujiclub.com/dvbbs/index.asp) -- 『土鯽之家釣魚文章收錄區』 (http://www.tujiclub.com/dvbbs/list.asp?boardid=23) ---- [生態]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大倒退-----作者: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-釋傳法 (http://www.tujiclub.com/dvbbs/dispbbs.asp?boardid=23&id=145) |
-- 作者:魚紳 -- 發佈時間:2005/7/30 上午 08:32:50 -- [生態]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大倒退-----作者:關懷生命協會秘書長-釋傳法
新法:除了瀕臨絕種、珍貴稀有野生動物,開放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的買賣、陳列、輸出入。 官方理由:為顧及並考量人民之權益。 反對理由:農委會圖利中藥商及野生動物人工飼養業者等特定利益團體,等於鼓勵民眾投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之相關行業,或成為他國野生動物屠體之代工。為了活絡商業經濟,而犧牲保育類野生動物,徒增國際「保育殺手」之惡名,這不是「大倒退」是什麼?
新法:保育類野生動物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量,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者,得騷擾、虐待、獵捕、宰殺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。 官方理由:分級管理並顧及人民之權益。 反對理由:野生動物保育是屬於台灣全島環境的議題,「環境容許量」不應由地方政府來決定,農委會不敢承擔部分民眾的反彈,乾脆「授權」地方機關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。農委會無能又卸責,這不是「大倒退」是什麼?
新法: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典之需要,狩獵區域從原住民保留地放寬到不予以限定。 官方理由:落實尊重原住民固有文化。 反對理由:實際上在執法無力之下,原住民早已有「習慣」的狩(盜)獵區域,更有趁祭典而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,這類事件層出不窮。農委會不限定狩獵區域,是「大開方便狩獵之門」,這不是「大倒退」是什麼?
新法:一般(非保育類)野生動物活體可以自由輸出入,而不必經過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。 官方理由:野生動物種類繁多,若依原來之規定,不僅對民眾造成困擾、延誤商機,也增加行政負擔與海關執行不易,也與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隻管制作法不一致,有礙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。為了「簡政便民」、「配合國際規範」,故修法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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